十四、抉择
后来他手搭在她肩上,胳膊环过来,她不舒服,但她说好了要听话。
那两个月,她吃的都是自己做的饭。
阎权走之前说,霍浔要回来的东西,你以为就收回去放着了?他得烧了、扔了、毁了,反正不能让别人捡去。你在他家住了两个月,现在回县城,你觉得他放不放心?要是哪天想起来,觉得你会跟别人说起那俩月的事,他心里能舒服?
初瑶想起那只小兔。烟头烫上去,不叫不闹,就那么缩着。
她又想起霍浔的脸。
线条凌厉,嘴角g着漫不经心的笑,垂眼看牌,眼神凉薄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她打了个寒颤。
窗外那户人家的拖把不滴水了,有只鸟落在防盗窗上,站了两秒,扑棱棱飞走。
初瑶低头看自己的手,指甲剪得齐整,指节泛着粉。
这双手在霍浔家做过饭,洗过碗,被他拉过。
他说她的手好看,说养着她挺好。
她当时信了。
现在想想,信什么。主人对宠物说的话,能当真吗。
她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
她没见过这么大的城市,来的时候站在火车站出口,被人流挤得东倒西歪,不知道该往哪儿走。
现在她知道了。
离开清平县,在江市最好的高中上学。每一个都让她心跳得快。
阎权和霍浔有仇,她看得出来。他们提起对方时那种厌恶,藏都藏不住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所以她算什么。
同盟?不是。她一个乡下丫头,和谁同盟。
她只是那条狗。
不小心吃了别人喂的饭,主人不要了,新的人捡回去,用来恶心旧的人。
初瑶盯着窗玻璃,玻璃上有层灰,映出模糊一团,看不清表情。
她想起父亲靠在床头说的那句话:好好学,钱不够跟我说。
想起学校里班主任的眼神,同学的窃窃私语,那个说她偷东西的nV生。
两万三。加上医药费。
她攥紧手里的房卡。塑料壳子咯吱响了一声。
窗外对面楼的灯又亮了一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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